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近年来霍山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蓝天行动”,大力实施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严把锅炉申报审查关口,县城区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乡镇禁止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现有10蒸吨及以下使用高污染燃料燃煤锅炉通过煤改气、改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方式进行淘汰改造。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锅炉监管过程中,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宣传教育,宣传燃煤小锅炉污染危害及整治要求,积极动员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改造燃煤锅炉,不得直接燃用高硫高灰份的原煤,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天然气,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护航绿色发展,为全县提供人民更加美好的人居环境。
落实奖补,示范引领。对前期主动拆除、改造的燃煤锅炉,会同环保、财政等部门落实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奖补资金75万元,并及时兑现到位,促进了锅炉清洁能源技术改造。积极宣传已经改造好的锅炉的各项能效指标运行情况,介绍技改锅炉使用单位的使用经验,打消锅炉使用企业的担心顾虑,自觉实施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切实加强日常燃煤小锅炉整治监管,定期开展跟踪督查,严格整治执法,对采取清洁能源替代的锅炉,必须限期完成改造,稳定使用清洁能源,严防整治工作反弹。近日,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对2017年淘汰的37蒸吨燃煤锅炉,再兑现企业淘汰奖补76万元,推动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