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环保局和工商质监局《关于开展六安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清查工作的通知》(六污普[2018]4号)要求,日前,舒城县环保局及时启动了生活源锅炉普查清查工作。按照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和主要指标解释,这次清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主要为1.0蒸吨/时(0.7MW)以上的燃煤、燃油、燃气和生物质锅炉。
2月底,舒城县环保局普查办已取得县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区域内所有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承压锅炉使用登记信息清单。目前,正组织县环境监察大队分区域,按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入户清查工作,确保摸清所在区域生活源锅炉分布情况和每台锅炉使用信息,建立生活源锅炉名录,查清生活源锅炉基本信息、锅炉运行和污染治理情况,保证按时上报清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