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我省将推行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控制制度;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将控制在1.38亿吨以内。西安周边100公里范围内新安装锅炉必须使用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
根据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我省将制定关中各市(区)煤炭消费总量实施方案,建立燃煤质量监管机制,着力提高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通过增加天然气供应,开发地热能、风电、光伏发电等非化石能源,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速度。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38亿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
同时,我省将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等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2014年年底前,西安市、咸阳市、渭南市拆除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其他地级城市拆除建成区内所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