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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郑州再放“大招”,多项燃煤行为将被严禁。昨日,市政府印发《郑州市2015~2017年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特殊情况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禁止新建工业燃煤锅炉,建成区禁止新、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
新建项目
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
根据《方案》,到2017年底,燃煤总量从2014年的2977万吨(含巩义467万吨)削减到2807吨,工业企业削减燃煤约170万吨(含巩义30万吨),发展清洁能源可替代燃煤455万吨。
为逐步削减燃煤总量,完成燃煤消费量实现负增长的目标,《方案》提出不少给力措施。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特殊 情况遗留的新力电厂搬迁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项目,禁止新建工业燃煤锅炉,严格控制含燃煤供热锅炉项目审批,建成区禁止新、 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全市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应使用清洁能源。
实行煤炭等量替代,新建燃煤项目需实行煤炭等量替代,项目批复前需制定煤炭等量替代方案,等量替代方案由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报市发展改革委。
严格节能审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强分类管理,严控高耗能项目审批。严格煤炭质量管理,加强我市煤炭质量、经营性煤炭堆场设置、用煤单位燃煤排放、储煤场地扬尘污染等管理工作。
消减燃煤总量
我市明确“九大重点”
市区燃煤
锅炉拆改
2015年,拆改燃煤锅炉10台,建设配套热力管网14公里,配套燃气管网17公里。
2016年,完成市区剩余10台燃煤锅炉拆除或改造任务,各县(市、区)主城区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工作。
2017年,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工作。
集中供热锅炉
煤改气
二马路、郑东新区热源厂燃煤锅炉改造,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引热入郑
加快国电荥阳电厂供热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国电荥阳电厂向市区供热1400万平方米。
热电外迁
加快新力电厂外迁工作,在荥阳贾峪选址建设2台66万千瓦清洁燃煤供热机组,争取2017年投产。
工业企业
燃煤削减
2015年底,燃煤量削减约120万吨。到2016年底,削减燃煤约145万吨。到2017年底,削减燃煤约170万吨。
推广使用
洁净煤
加强全市煤炭市场经营管理,制定散煤市场准入办法和煤炭质量控制标准,加强政策引导和执法监管,堵死劣质煤进入郑州市场的进口。
清洁能源
替代工程
向国家和省争取天然气指标,逐步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加快光伏发电、风能发电建设进度。
燃煤电厂
超洁净排放
推进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项目建设。
引电入郑
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郑州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优化电网网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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