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字:
宁波大气污染防治再出“重拳”。至2017年,宁波将基本完成全市10蒸吨/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改用集中供热、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以及其他清洁能源,涉及逾2000台高污染燃料锅炉。这是笔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煤炭消费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根据省环保厅统计,全省非电分散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占煤炭消耗总排放的54%、32%、71%。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建设禁燃区的同时,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范围内的10蒸吨/时燃煤(油)等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改造。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实施意见。
调查显示,禁燃区外全市拥有2000多台10蒸吨/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主要集中在慈溪、余姚、象山、宁海、奉化、鄞州等地,年消耗原煤量100多万吨。“这些小锅炉很少有废气处理设施,成为淘汰改造的主要对象。”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何淘汰改造?这位负责人介绍,为了减少对企业用能、用气的影响,淘汰改造将分类推进。诸如集中供热区范围内,限期淘汰全部分散高污染燃料锅炉,改用集中供热,原则上不得新建生物质锅炉;在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限期淘汰全部高污染燃料锅炉、优先改用天然气锅炉;对集中供热区、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到的其他区域范围内,改用电锅炉、蒸汽发生器、生物质锅炉等。
按照规定,3年内在全市范围内严禁新建、改建或者扩建20蒸吨/时及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对10蒸吨/时以上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脱硫、脱硝、除尘等严格的清洁化改造。
据悉,3年内市财政将统筹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对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企业按锅炉蒸吨数予以差异化补助;管道天然气公司给予企业进气价加0.6元/立方米的差异化天然气优惠供应价格;集中供热企业、天然气公司对热网建设费等费用给予企业基准价格30%的优惠。
全国服务热线
0394-679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