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持续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北京市质监局和海淀区政府工作要求,近期,海淀区质监局采取三项措施开展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一是与区环保局对接锅炉数据信息,实现燃气(油)锅炉动态管理;
二是将市环保局、财政局、质监局联合制定的《北京市燃气(油)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传送到锅炉业主单位,告知各单位该办法的具体要求;
三是做好新增燃煤锅炉管控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区环保部门和锅炉安装使用单位。
下一步,技术支持单位将结合改造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改造方案,共同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