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防治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乌鲁木齐市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对燃气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我局组织制定了《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现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毕。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办法》关于广泛征求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中,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电子版扫描件以E-mail方式反馈给我局。
联系人:洪雯
电 话:15981772673
E-mail:47786717@qq.com
附件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意见反馈表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