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五气并治”(控烟气、除臭气、减尾气、消浊气、降废气)正日益取得明显实效。
据了解,为控烟气,荆州市开展了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计划到2015年7月1日,全部完成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替代工作。开展秸秆禁烧工作,2014年上半年在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790平方千米范围内开展秸秆禁烧试点工作,做到了“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秋季禁烧范围扩大至1700平方千米。
同时,荆州市开展垃圾禁烧工作,加强垃圾收集、清运、焚烧及飞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推动畜禽养殖排泄物的深度处理和综合利用;开展以农药、化工行业为重点的废臭气治理。通过改进工艺和臭气源全覆盖、全收集的处理模式,有效地解决了臭气问题。
荆州市还建成两家中心城区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同步开展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审核工作,强化车辆登记、检测、维修、报废全过程管理。实行黄标车区域限行,淘汰用于营运的黄标车,全面提升燃油品质,减少尾气排放。同时,控制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拆迁工地扬尘,做到了施工工地围挡、道路渣土及扬尘材料运输车辆冲洗且密闭无撒漏。
此外,荆州市还扎实开展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工业烟粉尘、实施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和推进清洁生产4项行动。截至目前,淘汰产能落后企业4家,停产整治企业5家,限期整改工业企业9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