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南昌市蓝天行动计划”的推进,截至12月20日,南昌市已完成了“禁燃区”内289台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在此基础上,南昌市进一步将“禁燃区”扩容至195平方公里,在新增的26平方公里“禁燃区”内,采取市县(区)二级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对高污染燃料锅炉进行淘汰、改造。
2008年,为确保城市空气质量,南昌市在中心城区划定了169平方公里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简称“禁燃区”。到2012年底,“禁燃区”内共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255台,尚存34台。2013年上半年,南昌市启动了“蓝天行动计划”,对剩余34台锅炉全部予以淘汰或改造。
如今,南昌市将原先划定的“禁燃区”范围扩大至195平方公里,在新增“禁燃区”内有60台在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南昌市政府表示,将在2014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新增“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改造任务,尽力改善南昌城市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