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环保局对新发布的五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进行了解读。五项标准涉及锅炉、炼油与石油化工、印刷、家具制造、火葬场等行业领域,重点聚焦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控制。
据介绍,北京市修订并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目的是加严对氮氧化物的排放控制。7月1日起,新建锅炉排放限值将由现行的150毫克/立方米收严到80毫克/立方米,在用锅炉将执行8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2017年4月1日起,新建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将收严到30毫克/立方米。
北京市《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出,火葬场重点控制二口恶英排放,其排放限值从1.0纳克/立方米降到0.1纳克/立方米。
此外,《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首次提出了限制原辅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指标。
据了解,截至目前,北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环保标准已达到55项,其中37项为排放标准。预计今年8月底前,本市还将发布汽车制造、汽车维修、工业涂装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