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国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亳州分会场获悉,亳州市开展为期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
据了解,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6月份到11月份,亳州市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共分4个阶段,具体内容为:推进化工、铅蓄电池、医药制造等重点行业的治理。对在产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危险废弃物转移的监管;对责令整治企业严格验收标准,对在建企业,加强日常巡查,达不到环评要求的,不得批准试生产。
加大城市扬尘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车辆,以及各类料场、煤场的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履约保证金制度,确保本月底所有建筑工地扬尘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年底前,市中心城区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严控机动车尾气排放。严格控制新车入户、在用车年审以及转入车辆的环保标准,对达不到“国四”标准,不经环保检测合格的机动车,严禁办理年审手续;严格实行“黄标车”限行政策,今年7月1日起,市区内主要路段“黄标车”全面限行。
全面淘汰燃煤小锅炉。年底前,确保完成市区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5年年底前,各县区完成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