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进入第三日,本报开通的“供暖热线”铃声依然不断。昨日记者调查发现,城区范围内集中供热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仍有一些市民反映家中暖气未热,其中“自备锅炉”未供暖成市民投诉焦点。
市政集中供热整体情况较好
我市今年集中供热工作,通过前一时期的准备工作和供暖试运行,全市供暖准备工作已全部到位。截至目前,城区范围内集中供热已经基本实现全覆盖,多数市民家中已经感受到了丝丝暖意,整体形势较好。但是,仍有部分市民反映家中暖气未供热,家住第一医院家属院的郑先生说:“我家里客厅、主卧都暖和着呢,唯独次卧的暖气一点都不热,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这个单元一至四层都存在这种情况。”
记者了解到,类似郑先生家中出现的这种情况在供热初期并不罕见,如果家中温度不均衡,可能是由于供暖水循环系统不畅造成的。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采暖期内,室内供热温度应当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另外,供暖刚刚开始,部分管网末端用户的家中可能会出现室温达不到标准的现象,随着供热持续,用户家中温度将会逐渐升高。用户家中持续不能达到供暖标准的,可向管理部门或者供热企业投诉。
价格谈不拢 自备锅炉难供暖
自15日正式供暖起,不少市民向本报“供暖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其所在的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由于业主和物业双方就价格问题难以达成一致而不能享受温暖。
家住西雁小区的史女士表示,自己所在的小区属于自备锅炉供暖,今年物业将供暖价格从之前的每平方米5元上调至每平方米6元,但是,其周边同样是自备锅炉供暖的小区价格仅为每平方米5.3元、5.4元。因为价格有出入,小区业主均不愿缴纳取暖费,而物业坚持先交费后供暖,导致该小区至今未供暖。
记者从物价局相关部门了解到,对于自备锅炉而言,每个小区的规模、设备情况不一,供暖价格以保本为原则,必须公开账目,同时要与用户充分协商后,将协商议定的最终供热价格及协商过程会议记录等材料,于当年11月5日前到市或区、县物价局办理备案审核手续,未经备案不得收费,此外,经过备案的供热价格须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5日后开始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