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开展拆除自备燃煤锅炉工作以来,截至2009年末,市区共拆除1吨以上燃煤锅炉880台,减少燃煤使用量近28万吨,削减烟尘5000余吨,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1.6万吨。
从2004年起,石家庄市就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拆除集中供热区域范围内的自备燃煤锅炉。为在保证居民供热的基础上拆除燃煤锅炉,石家庄市环保部门对全市剩余自备燃煤锅炉进行详细摸底,并将摸底情况提供给市能源办。随后,市能源办召集各供热企业,根据锅炉名单逐家确定是否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是否具备供热压力。在此基础上,石家庄市再制定当年的拆除锅炉专项计划。
市、区政府通过召开拆除燃煤锅炉调度会、协调会、现场会,解决拆炉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省、市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自备燃煤锅炉的危害,及时向社会通报拆炉行动的总体情况,发布拆炉进度。市财政每年拿出专项资金,用于特困企业、破产企业、学校、社区居委会等企事业单位拆炉的资金补助。
2009年,石家庄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7天,拆除自备燃煤锅炉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今年,石家庄市将继续开展拆炉工作,并明确规定,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内的自备燃煤锅炉,将一律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