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根据济南市委、市政府要求,济南市自今年初在全省率先开展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试点,按“煤改气”计划,2013—2015年拟对济南市区范围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预计改造燃煤锅炉198台,计2812蒸吨,每年可有效减少燃煤消耗107万吨。据了解,市财政将对“煤改气”企业改造费用和运行成本分别实行财政补贴。据 初 步 测 算,2013-2015年财政补贴总资金将达12亿元。
去年以来,全国发生大范围“雾霾”天气,给社会、经济和民生带来较大影响,济南市受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自然条件等因素影响,空气质量处于全省中游偏下水平。济南市财政、环保等部门从济南市环境污染防治现状出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不断加大环境保护财政投入,探索研究符合济南市实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率先在全省开展燃煤锅炉燃煤改天然气(简称“煤改气”)。
昨日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济南市已完成改造燃煤锅炉39台,计276蒸吨,市财政补贴企业改造投入1815万元,年可减少燃煤消耗10.5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