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市日前印发了《溧阳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16年年底前,溧阳市将分阶段、分区域对各类锅炉按国家和省排放标准完成整治;对10蒸吨/小时以上锅炉,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据统计,2013年,溧阳市在用燃煤锅炉305台,小于等于10蒸吨/小时锅炉297台,占总数97.5%,大于10蒸吨/小时锅炉占总数2.5%。呈现以中小型锅炉为主、布局分散的特点,大部分燃煤锅炉特别是小锅炉分布在乡镇及村庄,治理设施相对较差,治理和监管难度大。
《方案》提出,溧阳市将分2014年、2015年和2016年3个时间节点,按不同区域明确整治目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溧阳市将成立由政府办公室、环保等部门及各镇区组成的燃煤锅炉整治领导小组,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对于自觉按计划完成燃煤锅炉整治的单位、业主,市政府将按照《溧阳市燃煤锅炉整治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