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编制的《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18日对外公布。方案明确,到2018年,推广高效锅炉50万蒸吨,高效燃煤锅炉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不足5%提高到40%;淘汰落后燃煤锅炉40万蒸吨;完成40万蒸吨燃煤锅炉的节能改造。
方案提出,要加快推广高效锅炉,同时加速淘汰落后锅炉,2014年淘汰燃煤小锅炉5万台,2014到2015年淘汰20万蒸吨落后锅炉。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部淘汰1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北京市建成区取消所有燃煤锅炉;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方案还提出,要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锅炉节能改造。同时,提升锅炉污染治理水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10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等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