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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不久召开的沈北新区蓝天行动大会上,《沈北新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正式颁布实施,该方案确定了沈北新区蓝天行动的总目标和具体实施步骤。
打击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控不达标油品在市场流通,制定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编制完成《沈北新区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2015-2017年)》,确定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示;
完成全区工业燃煤锅炉摸底调查,确定当年工业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并实施。
完成辖区内所有具备条件的公立医疗单位煤改清洁能源改造任务。
完成20吨以下自供暖锅炉煤改清洁能源8台。
20吨以上(不含20吨)燃煤锅炉全部实现在线自动监控。
组织实施辉山、虎石台、道义和新城子地区具备联网条件,分散的20吨以下国有供暖锅炉房拆除联网工程。2015年7月底前制定完成拆除计划,并向社会公示,2016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务。
完成全区工业燃煤锅炉摸底调查,确定当年工业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并实施。
公布关停和搬迁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并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底全部实现搬迁改造。
区内重点街路湿式化洗扫率达到100%,一、二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以上。加强城市道路洒水抑尘措施,2015年精品街路在非冬季每天达到4次以上洒水作业,一、二级以上街路每天达到3次以上洒水作业。
完成20吨以下自供暖锅炉煤改清洁能源15台。
取缔拆除新城子地区集中热源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的分散供热小锅炉。2015年7月底前制定完成2015、2016、2017三年的取缔拆除计划并向社会公示,2015年底完成市房产局下达的4座燃煤采暖锅炉房的拆除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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