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照市环保局东港分局了解到,东港区出台贯彻落实《东港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落实方案》,新建用煤项目实行减量替代,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7万吨)减少0.46万吨以上,控制在6.54万吨以内。
东港区沿海养殖锅炉有910余台,占全市总量的四分之三,养殖小锅炉燃用原煤,基本无烟气处理设施,对东港区和全市的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下一步,东港区将全面关停沿海养殖燃煤锅炉,按照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及《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省“实施细则”),对沿海区域的养殖供热燃煤小锅炉全面实施关停淘汰,研究关停具体奖补措施。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地热、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造,由区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10月底前全面完成。
实施东港区燃煤小锅炉“清零”行动,制定关停淘汰工作方案;10月底前,全部关停淘汰全区范围内燃煤茶浴炉、农业种植取暖炉等小型燃煤锅炉,完成全区燃煤工业炉窑一律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现有燃煤茶浴炉、农业种植取暖炉等小型燃煤锅炉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实施煤改天然气、电、清洁能源或接入集中供热管网,逾期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改,完成整改前不得投产。
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按照省实施细则要求,9月底前,对所有燃煤锅炉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更严格排放标准的从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