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7年度沈阳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下发,确定了2017年沈阳市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目标和任务。
辽中、新民、法库、康平四个地区全面完成建成区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淘汰具备拆除条件的城市非建成区在用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城市建成区具有替代条件的10吨以上20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继续淘汰城市建成区内剩余10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对于全市域范围内20吨以上不能实施高效除尘脱硫改造的燃煤锅炉,全部列入2017年淘汰拆除计划。
《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区按照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的时间要求,制定本区域月度拆除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