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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环保厅获悉,《哈尔滨市压减燃煤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工作方案(草案)》已形成。根据《草案》,到2020年,哈市9区建成区及工业园区4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九县(市)城关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三环内棚户区(含城中村)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实现重点区域无燃煤,电厂污染物超低排放。
据了解,2016年哈市用煤总量3798万吨,91.2%的燃煤由锅炉消耗。目前,哈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约占区域锅炉总台数的83.5%。共有4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111台;10蒸吨以上4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8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993台。
根据《草案》,2017年底,主城六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松北、平房)建成区及工业园区913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实施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1万户左右。
2018年底,呼兰、阿城、双城三区,九县(市)城关镇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1080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启动实施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1万户左右。2020年底,启动实施棚户区(含城中村)搬迁2万户左右,三环内棚户区(含城中村)全部完成搬迁改造;探索农村燃煤清洁化,实现重点区域无燃煤;燃煤电厂、大型集中供热中心按国家要求全面实施污染物超低排放。空气质量争取进入74个城市排名前3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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