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区燃煤小锅炉违规排放问题,山东省乳山市制定出台了《城区违规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已拆除违规燃煤小锅炉119台。
乳山市将城区北至北环路、东至浦东路、南至开发街、西至西环路范围内的城市建成区(不包括集中供热企业和城中村)划定为禁燃区,同时明确将根据城市建成区的变化,适时调整禁燃区范围。
为摸清城区违规燃煤小锅炉使用底数,乳山市环保局抽调人员,对城区违规燃煤小锅炉进行分片拉网式排查,并逐户送达《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关于违规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的告知书》《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件,为小锅炉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后续执法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全市违规燃煤小锅炉存在时间较长、用途较广泛、情况比较复杂的实际,乳山市环保局详细制定拆除计划,确立了先生活后生产、先机关后企业、先网内后网外的思路,采取集中拆除一批、限期替代一批和升级改造一批的方式,对城区小锅炉进行彻底清理整治。
乳山市环保局加大部门联动执法检查力度,先后多次组织质监、建设、公安、热力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协调部署整治工作,明确责任和分工,形成了违规小锅炉拆除工作合力。组织相关业户召开拆除工作动员会议,积极协调供热公司和燃气公司加快供热和输气管道铺设进度,确保小锅炉拆除后,业户有暖可用、有气可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