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宣传动员。立即组织镇环保所全体工作人员、辖区内7家经营性燃煤洗浴业主召开经营性燃煤锅炉替代改造工作调度会,传达县替代改造方案,解读相关政策,参会的7家业主一致同意改造。
(2)严格整改标准。采用天然气、电、醇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经营性燃煤锅炉,按相关政策改造成纯生物质的锅炉必须安装有布袋除尘设施,改造后属于生物质和燃煤混用的锅炉视为未改造。
(3)确定时间节点。各经营性燃煤锅炉业主务于6月底完成替代改造任务并准备验收资料,对拆除燃煤锅炉的,提供拆前、拆中、拆后照片或视频资料;改用清洁能源的需提供改造协议和改造前、后照片。
(4)严肃责任追究。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业务人员对辖区经营性燃煤锅炉逐一进行核查验收,对验收不达标的限1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断电并强制拆除燃煤锅炉,强制拆除费用由各锅炉业主或锅炉使用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