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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有关部署,今天,长春召开淘汰燃煤小锅炉现场会,打响淘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攻坚战,确保年底前,长春市建成区内1235台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
从2014年开始,长春启动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计划利用3年时间,采取集中并网、拆撤扩建、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分期分批强制淘汰建成区范围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截至去年末,共淘汰燃煤小锅炉1533台。今年1至4月采暖期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19天,重污染天气减少6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PM10下降20.5%,PM2.5下降27%。
记者在现场会上了解到,为确保完成年底淘汰任务,长春市严格落实辖区主体责任,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淘汰燃煤小锅炉责任主体,区长、管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落实;要求各相关企业制定淘汰方案,倒排工期,并制定“以奖代补”“煤改气”“煤改电”等优惠政策,对按时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按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淘汰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取消享受政府补贴资格,并依法予以处罚;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继续实施周调度、周通报督察制度,同时对未完成任务的辖区,在《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考核时实施“一票否决”,确保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顺利推进、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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