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重拳出击精准施策 全力推动燃煤锅炉改造升级
返回列表 来源:银晨锅炉 发布日期:2016-03-27 22:42
燃煤污染是影响大气质量的重要因素,燃煤锅炉是燃煤污染的主要来源,亟需进一步治理污染,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物排放量。今年,齐河县以“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为目标,重拳出击、精准施策,推动燃煤锅炉升级改造,着力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全力提升大气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蓝天白云。
包括齐河县的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在内,德州市拥有100吨以上煤粉锅炉的企业共有5家。按照德州市发布的《企业燃煤设施全面达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永锋钢铁有限公司的2台220吨煤粉锅炉必须在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尺度更加严格。2015年3月,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超前谋划,投资5400余万元实施锅炉烟气超低排放工程。目前,已进入设备调试阶段,比原计划提前3个月完成。项目正式运行后,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硫3000吨,氮氧化物2000吨,粉尘200吨。
“公司一直把环境治理作为企业发展的红线,脱硫脱硝(超低排放)项目计划16年6月底建成投用,实际是15年12底已经完成建设,现在正在调试阶段,整个项目采用蒸汽作为动能,代替电力,对节能降耗有很大的作用,同时对整个的超低排放效果非常明显。”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燕春说。
燃煤锅炉改造工作走在前列的还有山东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今年,该公司投资480万元,实施燃煤热载体有机锅炉尾气治理工程,项目投入运行后,污染物排放量将有效降低60%。
“工程投入运营后,其烟尘排放量由原来的每标方50毫克降低为每标方20毫克,不仅可以改善企业员工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完全可以履行好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为齐河的蓝天碧水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山东瑞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经理王强介绍。
今年是齐河县的环保攻坚年。《齐河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城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的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必须在2016年10月底前淘汰;其它区域的中小企业燃煤设施,必须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达标治理任务,经限期治理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予以关闭;禁止新建10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永锋钢铁2台220吨煤粉锅炉在6月底之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煤锅炉应按照超低排放标准设计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2016年3月31号前所有中小企业的燃煤锅炉改造必须上报本企业的锅炉改造方案,今年的5月31号前改造完成,从6月1号开始,对企业进行环保监测,对不达标的企业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切实保障锅炉改造完成任务。”齐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郭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