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4日召开的西岗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西岗区出台《西岗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区72台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将强制取缔。
会上,西岗区政府公布了《方案》,明确于10月底前完成全区72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其中包括51台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锅炉并网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21台单台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提标改造。这72台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必须在3月底前向有关职能部门上报整改计划,包括整改工程方案、完成时限、治理工艺、治理效果等;6月底前,必须按照各自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环保部门、区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等将于7月份对其进行强制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