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近日出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改造项目财政补助实施方案,对淘汰或改造锅炉的企业和单位进行补贴。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企业补助申请截止到今年12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据悉,此次补助范围为阳江范围内企事业单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且办理了有关环保审批手续的。根据我省开展工业锅炉淘汰或改造的经验和做法,结合阳江实际情况,此次补助标准分三个档次:全市范围内使用的4蒸吨/小时以下(含4蒸吨/小时)高污染燃料锅炉,每蒸吨按最高1.6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根据使用年限按每蒸吨0.1万元/年进行折旧;4蒸吨/小时以上10蒸吨/小时以下(含10蒸吨/小时)高污染燃料锅炉,每蒸吨按最高3.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根据使用年限按每蒸吨0.2万元/年进行折旧;1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每蒸吨最高6.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根据使用年限按每蒸吨0.4万元/年进行折旧。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需淘汰或改造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共有224台;其中2014年需淘汰或改造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共有25台,2015年需淘汰或改造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共有199台。该负责人提醒,企业可向所在辖区环保部门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对不履行治理职责,在规定时间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私营业主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环保等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