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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环保局获悉,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环保分局对三家环境违法企业下达了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两个燃煤烟尘超标锅炉彻底停止排放。15日,哈尔滨市环保局道外环保分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道外区水源路63号的哈尔滨市燃料公司燃煤供应站。该企业使用的为2吨供暖锅炉,该锅炉属于哈尔滨市小锅炉拆并与改用清洁能源范围内的设施。道外环保分局日常监管中发现该企业锅炉存在黑烟排放,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锅炉进行监测后,确定该锅炉超标排放0.9倍。对此,执法人员对其下达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其停止使用污染设备。目前,该企业已使用电热膜供暖,停止污染排放。
执法人员又来到道外区南直路622号益华商场,该企业使用的2吨供暖锅炉属于整改范围内的设施且烟尘污染严重,锅炉超标排放高达3倍。道外环保分局前期已对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15日,执法人员又对其下达了3万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在1月24日前完成锅炉整改,由燃煤供暖改为使用清洁能源供暖,整改期间不能出现烟尘超标排放。
执法人员又来到了位于道外区先锋路嵩山小区院内的嵩山供热物业公司,该企业没有环评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1万元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据了解,道外区在开展治黑烟百日歼灭战以来,共处罚企业18家,其中14家下达了环保违法行政处罚。下一步,将加大环境监察与执法的力度。对10吨以下锅炉未完成拆并或清洁能源改造的企业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严格监控。对10吨以上锅炉将按照国家新的锅炉排放标准进行严密监测,对超标企业将进行处罚,并启动按日计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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