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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我们的燃煤锅炉每年11月底就供暖了,为了十堰的大气污染治理,今年到现在我们还没开始烧。”24日上午,位于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业经理张勇介绍说。据了解,截至12月23日,全市已淘汰136台燃煤锅炉。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有两台2.8蒸吨的燃煤锅炉,服务700多户3000多人职工冬季供暖,每年燃煤大约1000吨,截至目前已使用了10多年。市环保局白浪分局局长余宏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1000吨燃煤不烧了,每年大约可以削减氮氧化物7吨,削减二氧化硫8吨。”
在湖北天圣清大制药有限公司,两台6蒸吨的燃煤锅炉正在拆除之中。记者现场看到,锅炉上挂着“停用”牌子,除渣机等设备已拆放到了地面上。余宏云说,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6家合计65蒸吨燃煤锅炉,目前一家已完成燃煤锅炉改造,一家燃煤锅炉已关闭淘汰,一家已使用清洁能源,另外3家正在或正准备进行燃煤锅炉改造,燃煤锅炉淘汰成效十分明显。
为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大气十条”,燃煤小锅炉将于2017年底淘汰到位;十堰中心城区将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划定后,为给燃煤锅炉淘汰预留一定整治时间,十堰中心城区燃煤小锅炉将于2016年底前逐步淘汰到位。
为了逐步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今年7月17日,十堰出台了2015年十堰市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初步统计,截至本月23日,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136台,其中十堰城区已淘汰燃煤锅炉97台,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已基本完成。市环保局污染防治与辐射环境管理科工程师王莹称,冬季是大气污染较为集中的时期,该局每天派出巡查组针对燃煤锅炉、城市扬尘等空气污染重点工作来回巡查。
王莹介绍,为加快推进燃煤锅炉淘汰进度,十堰将出台燃煤锅炉淘汰“以奖代补”补贴政策,对于积极主动淘汰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将予以奖励;对逾期淘汰或治理不到位的,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列入环保“黑名单”,在相关政策和审批上实施“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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