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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制定了《潍坊市2016-2018年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利用3年时间,到2018年年底,完成全市燃煤机组和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任务,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三年行动计划共三项重点任务,分别是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并对任务进行了分解,各县市区明确各自的任务目标。
2016年年底前,全市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将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台数达到30%以上。2017年年底前,全市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台数将达到60%以上。2018年年底前,全市1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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