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本安全知识:
1. 锅炉房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及其他安全知识。承压锅炉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取得司炉工操作证才允许上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 常压锅炉严禁堵通大气孔或切断通大气功能的管道,锅炉不得带压运行;
3. 严禁在锅炉水位低于规定值,或锅炉出现明显异常,或锅炉出现故障而未排除,或出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其它情况时开机运行;
4. 严禁锅炉处于手动控制时无人监管;
5. 严禁在有结冰可能时,锅炉贮水;
6. 锅炉发生超温、超高或超低水位采取措施而无法解决时应立即停炉;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应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一旦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排除,严禁在其失灵或不正常时继续运行;
7. 锅炉一般情况下每班应排污一次,排污应在较高水位时进行,排污量一般控制在蒸发量的3~5%左右。
燃气热水锅炉结构
a) 紧急情况处理:
锅炉运行中当锅炉与供热系统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炉:
1、水温或压力急剧上升失去控制,常压热水锅炉在当地气压下汽化时,真空锅炉不能维持真空时;
2、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失效时;
3、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全部失效时;
4、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或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水位仍继续下降时;
5、其他异常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时。
根据各种情况找出原因,解决问题后再重新启动运行。
安全附件、阀门、仪表、管道及附件的安装
汽水系统安装应符合TS 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1. 管道、阀门、仪表的安装应按照自动控制的要求(或者电控柜线路图)以及有关图纸进行安装。
2.燃料供应管道应装流量计,且该流量计必须同时具备指示、积算、记录功能;同时还必须安装指示燃料温度的温度表和和指示燃料压力的压力表;
3、安全阀应在水压试验后铅直安装,安全阀应接装排汽管,将排汽导向锅炉房外安全处,并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
4、进锅炉前给水管道上必须安装具有指示、积算、记录功能的流量计;
5、排污管接至排污沟或其它安全处,管道应固定,防止排污时移位或发生反击烫伤事故等;
6、总汽阀以外的蒸汽管道由使用单位配接,在总汽阀管道上至少有一个弯头,否则应加装伸缩管,管道外壁应加保温层;
燃气热水锅炉结构
特别注意事项:
1).操作锅炉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证。
2).锅炉安装必须经专业的安装公司并取得使用许可证。
3).锅炉在准备使用前,必须先单机试运行及详细了解锅炉的特性及操作使用说明书(含配套设备的说明书)。
4).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必须按相应的规定进行。
5).在未对设备的使用全部了解清楚的情况下,应向我公司先咨询了解清楚。
6).锅炉设备在运行时必须有专人值守;
锅炉分类
可以从不同角度出发对锅炉进行分类:
1.按结构形式可分为锅壳锅炉(火管锅炉)、水管锅炉和水火管锅炉。
2.按用途不同可分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等。
3.按容量大小可分为大型锅炉、中型锅炉和小型锅炉。习惯上,蒸发量大于100t/h的锅炉为大型锅炉,蒸发量20~100t/h的锅炉为中型锅炉,蒸发量小于20t/h的锅炉为小型锅炉。
4.按蒸汽压力大小可分为低压锅炉(p≤2.5MPa)、中压锅炉(2.5MP<p≤5.9MPa)、高压锅炉(p=9.8MPa)、超高压锅炉(p=13.7MPa)等。
5.按燃料和能源种类不同可分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废热(余热)锅炉等。
6.按燃料在锅炉中的燃烧方式可分为层燃炉、沸腾炉、室燃炉。
7.按工质在蒸发系统的流动方式可分为自然循环锅炉、强制循环锅炉、直流锅炉等。
锅炉的安装应遵循TS 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蒸汽锅炉的要求及NB/T47034-2013《工业锅炉技术条件》、TS 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50273-2009《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锅炉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
锅炉主机运到安装地点后,应先校核锅炉中心线是否与地基上划出的中心线和轮廓线相符合,然后检查底座和地基的接触是否良好,如有空隙应加垫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