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煮炉
⑴ 锅炉各零部件安装完毕,系统正常,水压试验合格,确认各部件均能安全启动运转的条件下即可煮炉。煮炉的目的是为了清除锅炉内部的杂物和油污,煮炉时炉内需加入适当的品,去掉油污等物。
⑵ 煮炉可采用纯碱(Na2CO3)或(Na3PO4·12H2O)等品,其用量以锅炉容积计,前者为5k/m3,后者为3k/m3。煮炉所用上述物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不得将固体品直接加入炉内。
⑶ 将已处理的软水注入炉内,上水速度要缓慢,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当水位在低水位时,即关闭给水阀,观察锅炉水位是否稳定。加入炉水时锅筒上应打开空气阀,排出炉体内的空气。进水完毕,应检查锅炉人孔盖、手孔盖、法兰结合面、排污等有无泄漏现象。
⑷ 锅炉点火,开始用单段微火燃烧,12小时内锅炉保持不起压力为准。随后锅炉压力缓慢升到0.4MPa维持12小时。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至0.1MPa,水温低于70℃,开启排污阀让炉水全部放尽。
⑸ 压力降至0MPa待锅炉冷却方可开启人孔,用清水冲洗锅炉内部,并检查至无油垢时,才算煮炉完毕,否则再按上述要求,再次煮炉。
煮炉结束后,应交替进行持续上水和排污,直到水质达到运行标准;然后应停炉排水,冲洗锅炉内部和液接触过的阀门,并应清除锅筒内部的沉积物,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现象。
◆ 凡锅炉人孔、手孔打开后,在关闭人孔、手孔时须更换密封衬垫。
CLDR(CWDR)系列电热锅炉是机电一体化设备,采用进口PLC可编程控制器,系统的全自动运行通过编程来实现。主要有以下功能:
1、 梯式加载:系统自动运行,分时启动每级电热管(时间间隔可以任意设定),从而避免了对电网的冲击;
2、 电热元件循环投切:电热元件可循环投切,即先投先切,后投后切,使各接触器及电加热元件使用时间及动作频率相同,从而提高各电器元件使用寿命;
3、 缺水保护:当锅炉本体中水位不够时,系统将报警,并停止运行,补水后自动投入运行;
4、 温度设定、自动调温、超温保护:可在电控柜上设定温度上、下限(100℃以内的热水);当系统温度低于下限设定值时,每隔一定时间(可以任意修改)自动增加一组电热管投入运行。当温度高于温度上限设定值时,每隔一定时间自动减少一组电热管加热,当温度介于上、下限之间时,保持加热功率不变。当温度达到电接点温度表上的温度极限时,电热管将自动切断运行,并声光报警,故障消除后,系统重新投入运行;
5、 超压保护:当锅炉压力超过电接点压力表上设定的压力极限时,电热管将自动切断运行,并有声光报警,压力恢复正常后,系统自动投入运行;
6、 系统还具有过流、短路、缺相、漏电自动保护功能;
7、 手动操作:热水锅炉除自动控制外,另设有手动控制功能和紧急停机开关(自动/手动均有效);
8、 系统联动功能:电热元件与水泵联动,联动方式为水泵先开后停。
CLDR系列锅炉有常压热水锅炉、真空热水锅炉、承压热水锅炉及电热蒸汽锅炉等多种规格,能满足各种不同用户的需要。
空气能热水锅炉
无论吨位多大,锅炉的工作原理基本相同。
锅炉的作用是将燃料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并利用热能加热锅内的水使之成为具有足够数量和一定质量(汽温、汽压)的过热蒸汽,供汽轮机使用。现在火力发电厂的锅炉容量大、参数高、技术复杂、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高,所以燃料主要是煤,并且煤在燃烧之前先制成煤粉,然后送入锅炉在炉膛中燃烧放热。概括地说,锅炉是主要工作过程就燃料的燃烧、热量的传递、水的加热与汽化和蒸汽的过热等。
整个锅炉由锅炉本体和辅助设备两部分组成。
省煤器。位于锅炉尾部垂直烟道,利用烟气余热加热锅炉给水,降低排烟温度,提高锅炉效率,节约燃料。
1. 管道系统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
2. 锅炉外部接管及阀门等附件重量不得由锅炉本体承受,外部接管与锅炉连接处应使用柔性接头,严禁将管道的热膨胀应力作用于锅炉本体上;
3. 常压热水锅炉必须有通大气口或起通大气作用的管道,其尺寸不小于锅炉本体通大气口尺寸,并接至室外,应考虑防雨、杂物及防雷击措施。承压型热水锅炉及蒸汽锅炉安全阀的泄压管应接至室外,疏水管应单独引至排水沟,不得在疏水管道上装设阀门。
4. 锅炉排水(污)管应接至排水沟。
5. 热水系统管道应有入口过滤装置、安全装置和排污及排气阀、温度计等;
6. 热水及蒸汽管道应保温,冷水管道应防冻;
7. 管道安装完后应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及试验方法、合格标准见“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空气能热水锅炉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能效考核、奖惩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安排进行定期能效测试,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4、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所包括的设备、仪表、装置、管道和阀门等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5、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能效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监测。重点检查和检测的项目,包括锅炉使用燃料与设计燃料的符合性,燃料消耗量,介质出口温度和压力,锅炉补给水量和补给水温度,排烟温度,炉墙表面温度,以及系统有无跑、冒、滴、漏等情况。
6、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加强能源检测、计量与统计工作。有条件的工业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锅炉及其系统运行能效进行评价,评价方法参照TS 0003《工业锅炉能效与评价规则》。
7、锅炉使用单位每两年应当对在用锅炉进行一次定期能效测试,测试工作宜结合锅炉外部检验,由质检总局确定的能效测试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