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与火管是以管子里面介质的不同来定义的,水管就是管子里面走水,通过外部烟气对流/辐射换热加热管子中的水,火管就是管子里面走烟气,让烟气加热管外介质来实现换热,火管锅炉结构简单,水及蒸汽容积大,对负荷变动适应性好,对水质的要求比水管锅炉低,多用于小型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生活采暖上。水管锅炉的受热面布置方便,传热性能好,在结构上可用于大容量和高参数的工况。但对水质和运行水平要求较高。
(1) 水管锅炉压力适应范围较广,可突破压力限制,可满足2.5MPa以上的供汽要求。火管锅炉受材料壁厚与压力的限制,用于2.5MPa压力以下。
(2) 火管锅炉为锅壳式锅炉,受目前各锅炉厂家设备、工装的限制,制造太大的火管锅炉难度较大,通常在35t/h以下。水管结构锅炉可实现锅炉大型化,35t/h以上的锅炉通常采用水管结构。(3) 火管锅炉具有结构紧凑的特点,在同等出力下,外形与设备重量均低于火管锅炉。水管锅炉因体积较大,有更多的空间用于布置过热器,因此水管锅炉占用锅炉房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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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是利用燃料或其他能源的热能,把水加热成为热水或蒸汽的机械设备。锅炉包括锅和炉两大部分,锅的原义是指在火上加热的盛水容器,炉是指燃烧燃料的场所。
锅炉中产生的热水或蒸汽可直接为生产和生活提供所需要的热能,也可通过蒸汽动力装置转换为机械能,或再通过发电机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提供热水的锅炉称为热水锅炉,主要用于生活,工业生产中也有少量应用。产生蒸汽的锅炉称为蒸汽锅炉,又叫蒸汽发生器,常简称为锅炉,是蒸汽动力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多用于火电站、船舶、机车和工矿企业。
锅炉承受高温高压,安全问题十分重要。即使是小型锅炉,一旦发生,后果也十分严重。因此,对锅炉的材料选用、设计计算、制造和检验等都制订有严格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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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位表下部泄水管,必须接入安全之处,水位表考克旋转要灵活,不得漏水,水位表应有指示高、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且必须安装照明设备,便于观察;水位表和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应当装设阀门,锅炉运行时,应当处于全开位置。8
、平台制造已安装在本体上,扶梯及栏杆按图纸要求在安装现场连接。10
、水位报警和水位控制系统是一种电极式的自控装置,电器开关柜内设计有系统的控制装置,由该装置使锅筒的水位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如低水位低于-35,高水位高于+35,则分别发出警报信号,自控给水、停水,要求按电气控制图线路中所表示的接点分别正确连接。12、压力控制器安装12..
安装电缆时,应选择合适的电缆外径,并将电缆引入处的压紧的螺母拧紧,以免电缆松动,并防止水或灰尘的渗入。12.3.
安装(或拆卸)控制器时要特别注意:1) 安装(或拆卸)必须用扳手夹持传感器的平面部份,防止传感器和开关壳体发生相对转动。2) 当传感器接口为内螺纹时,管道接头旋入传感器内深度不可超过12mm。<span style="" 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line-heiht:150%;"="">
使用管理
1、锅炉使用单位对锅炉及其系统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从事节能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锅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2、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且实施锅炉及其系统节能管理的有关制度。节能管理有关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⑴、节能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岗位责任制;
⑵、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制度,并且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并且存档;
⑶、锅炉燃料入场检验分析与管理制度,并且按照设计要求正确选用燃料;
⑷、计量仪表校准与管理制度;
⑸、锅炉及其系统维护保养制度;
⑹、锅炉水质处理管理制度;
⑺、锅炉操作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节能培训考核制度,锅炉作业人员锅炉经济运行知识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计划,并且有培训、考核记录;
4.3.2锅炉房集中仪表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与锅炉间运行层同层布置;
2 宜布置在便于司炉人员观察和操作的炉前适中地段;
3 室内光线应柔和;
4 朝锅炉操作面方向应采用隔声玻璃大观察窗;
5 控制室应采用隔声门;
6 布置在热力除氧器和给水箱下面及水泵间上面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振和防水措施。
4.3.3容量大的水处理系统、热交换系统、运煤系统和油泵房,宜分别设置各系统的就地机柜室。
4.3.4锅炉房宜设置修理间、仪表校验间、化验室等生产辅助间,并宜设置值班室、更衣室、浴室、厕所等生活间。当就近有生活间可利用时,可不设置。二、三班制的锅炉房可设置休息室或与值班更衣室合并设置。锅炉房按车间、工段设置时,可设置办公室。
4.3.5化验室应布置在采光较好、噪声和振动影响较小处,并使取样方便。
4.3.6锅炉房运煤系统的布置宜使煤自固定端运入锅炉炉前。
4.3.7锅炉房出入口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l 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但对锅炉房,当炉前走道总长度小于12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m。时,其出入口可设1个:
2非锅炉房,其人员出入口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
3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其各层的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楼层上的人员出入口,应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楼梯。
4.3.8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锅炉房内的工作间或生活间直通锅炉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开启。
4.4工艺布置
4.4.1 锅炉房工艺布置应确保设备安装、操作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和方便,并应使各种管线流程短、结构简单,使锅炉房面积和空间使用合理、紧凑。
4.4.2 建筑气候年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25℃的日数在80d以上、雨水相对较少的地区,锅炉可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当锅炉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择适合露天布置的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
2 管道、阀门、仪表附件等应有防雨、防风、防冻、防腐和减少热损失的措施;
3 应将锅炉水位、锅炉压力等测量控制仪表,集中设置在控制室内。
4.4.3风机、水箱、除氧装置、加热装置、除尘装置、蓄热器、水处理装置等辅助设备和测量仪表露天布置时,应有防雨、防风、防冻、防腐和防噪声等措施。
居民区内锅炉房的风机不应露天布置。
4.4.4锅炉之间的操作平台宜连通。锅炉房内所有高位布置的辅助设施及监测、控制装置和管道阀门等需操作和维修的场所,应设置方便操作的安全平台和扶梯。阀门可设置传动装置引至楼(地)面进行操作。
4.4.5锅炉操作地点和通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并应符合起吊设备操作高度的要求。在锅筒、省煤器及其他发热部位的上方,当不需操作和通行时,其净空高度可为0.7m。
4.4.6锅炉与建筑物的净距,不应小于表4.4.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需在炉前更换锅管时,炉前净距应能满足操作要求。大于6t/h的蒸汽锅炉或大于4.2Mw的热水锅炉,当炉前设置仪表控制室时,锅炉前端到仪表控制室的净距可减为3m;
2当锅炉需吹灰、拨火、除渣、安装或检修螺旋除渣机时,通道净距应能满足操作的要求;装有快装锅炉的锅炉房,应有更新整装锅炉时能顺利通过的通道;锅炉后部通道的距离应根据后烟箱能否旋转开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