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 煮炉
⑴ 锅炉各零部件安装完毕,系统正常,水压试验合格,确认各部件均能安全启动运转的条件下即可煮炉。煮炉的目的是为了清除锅炉内部的杂物和油污,煮炉时炉内需加入适当的品,去掉油污等物。
⑵ 煮炉可采用纯碱(Na2CO3)或(Na3PO4·12H2O)等品,其用量以锅炉容积计,前者为5k/m3,后者为3k/m3。煮炉所用上述物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不得将固体品直接加入炉内。
⑶ 将已处理的软水注入炉内,上水速度要缓慢,进水温度一般不高于40℃。当水位在低水位时,即关闭给水阀,观察锅炉水位是否稳定。加入炉水时锅筒上应打开空气阀,排出炉体内的空气。进水完毕,应检查锅炉人孔盖、手孔盖、法兰结合面、排污等有无泄漏现象。
⑷ 锅炉点火,开始用单段微火燃烧,12小时内锅炉保持不起压力为准。随后锅炉压力缓慢升到0.4MPa维持12小时。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至0.1MPa,水温低于70℃,开启排污阀让炉水全部放尽。
⑸ 压力降至0MPa待锅炉冷却方可开启人孔,用清水冲洗锅炉内部,并检查至无油垢时,才算煮炉完毕,否则再按上述要求,再次煮炉。
煮炉结束后,应交替进行持续上水和排污,直到水质达到运行标准;然后应停炉排水,冲洗锅炉内部和液接触过的阀门,并应清除锅筒内部的沉积物,检查排污阀有无堵塞现象。
◆ 凡锅炉人孔、手孔打开后,在关闭人孔、手孔时须更换密封衬垫。
1吨燃油燃气热水锅炉
a) 紧急情况处理:
锅炉运行中当锅炉与供热系统发生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炉:
1、水温或压力急剧上升失去控制,常压热水锅炉在当地气压下汽化时,真空锅炉不能维持真空时;
2、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失效时;
3、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全部失效时;
4、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或不断给锅炉补水,锅炉水位仍继续下降时;
5、其他异常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时。
根据各种情况找出原因,解决问题后再重新启动运行。
合上电源开关后将水泵控制开关由停止位置转到手动位置,进行锅炉给水上升到正常位置后,将风动、自动手动开关转到自动位置,然后合上燃烧器电源开关,并把控制器大小火开关转到开火位置,后按下起动按钮,控制系统电源接通,燃烧器进入工作状态,按照程序控制器的动作程序进行,起动鼓风机进入预吹扫,然后调节风门由小火位置喷油,点火小火燃烧再进入大火燃烧状态,到此锅炉进入正常运行阶段。题立即报警并停炉保护,控制器自动显示故障点,机内发出报警声响。
当出现停电故障后,燃烧控制器自动关闭气阀停止燃烧并自锁,即使电源电源恢复通电,锅炉也不能自动点火,即使按动按钮也不能启动,必须复位解除自锁,才能重新点火启动。
提示:当排烟温度高于250℃时,应立即按要求停炉,对炉膛内壁附粘的可燃物进行清除;同时对送风量进行合理的调节。
1吨燃油燃气热水锅炉
安全附件、阀门、仪表、管道及附件的安装
汽水系统安装应符合TS 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1. 管道、阀门、仪表的安装应按照自动控制的要求(或者电控柜线路图)以及有关图纸进行安装。
2.燃料供应管道应装流量计,且该流量计必须同时具备指示、积算、记录功能;同时还必须安装指示燃料温度的温度表和和指示燃料压力的压力表;
3、安全阀应在水压试验后铅直安装,安全阀应接装排汽管,将排汽导向锅炉房外安全处,并有足够的流通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
4、进锅炉前给水管道上必须安装具有指示、积算、记录功能的流量计;
5、排污管接至排污沟或其它安全处,管道应固定,防止排污时移位或发生反击烫伤事故等;
6、总汽阀以外的蒸汽管道由使用单位配接,在总汽阀管道上至少有一个弯头,否则应加装伸缩管,管道外壁应加保温层;
l)额定蒸发量大于0.5t/h的锅炉,至少装设两个安全阀:额定蒸发量小于或等于0.5t/h的锅炉,至少装一个安全阀。可分式省煤器出口处、蒸汽过热器出口处都必须装设安全阀。(2)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在锅筒、集箱的高位置。在安全阀和锅筒或集箱之间,不得装有取用蒸汽的出口管和阀门。(3)杠杆式安全阀要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轨的导架,弹簧式安全阀要有提升手把和防止随便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4)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3.82MPa的锅炉,安全阀喉径不应小于25mm:对于额定蒸汽压力大于3.82MPa的锅炉,安全阀喉径不应小于20mm。(5)安全阀与锅炉的连接管,其截面积应不小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如果几个安全阀共同装设在一根与锅筒直接相连的短管上,短管的通路截面积应不小于所有安全阀排汽面积的1.25倍。(6)安全阀一般应装设排汽管,排汽管应直通安全地点,并有足够的截面积,保证排汽畅通。安全阀排汽管底部应装有接到安全地点的疏水管,在排汽管和疏水管上都不允许装设阀门。
产品基本要求:
1).对燃料必须符合燃烧设备自身的设计使用要求,对燃料的成分、热值、杂质等必须符合燃烧设备及锅炉产品的设计要求。
2)、锅炉辅机设备与供水设备及其它配套的设备,如果用户不需要我公司提供,则必须保证用户自己提供的设备符合我公司产品设计的要求,如因用户配套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产品任何质量问题的,本公司概不负责;如用户需要自己配套其它设备的,必须按公司的提供的要求进行配套设备的购买,且购买回来的产品必须经过我公司的确认。
3).锅炉长期停运必须做好停炉的保养,以防腐蚀;再次投入运行前,应进行详细的检查,并特别注意对辅机的检查,以防通电后烧毁电机及发生其它事故;在用中的锅炉,必须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与保养阀门、仪表、辅机设备、烟风系统、燃料系统等,确保全部设备及格配件正常。
5).锅炉给水必须达到/T1576-2008《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这关系到锅炉安全和节约燃料。
6).对产品的安装,必须找有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进行,且安装质量除了使用单位需要验收外,还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安装必须确保所有设备安装符合产品设计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