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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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位表下部泄水管,必须接入安全之处,水位表考克旋转要灵活,不得漏水,水位表应有指示高、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且必须安装照明设备,便于观察;水位表和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应当装设阀门,锅炉运行时,应当处于全开位置。8
、平台制造已安装在本体上,扶梯及栏杆按图纸要求在安装现场连接。10
、水位报警和水位控制系统是一种电极式的自控装置,电器开关柜内设计有系统的控制装置,由该装置使锅筒的水位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如低水位低于-35,高水位高于+35,则分别发出警报信号,自控给水、停水,要求按电气控制图线路中所表示的接点分别正确连接。12、压力控制器安装12..
安装电缆时,应选择合适的电缆外径,并将电缆引入处的压紧的螺母拧紧,以免电缆松动,并防止水或灰尘的渗入。12.3.
安装(或拆卸)控制器时要特别注意:1) 安装(或拆卸)必须用扳手夹持传感器的平面部份,防止传感器和开关壳体发生相对转动。2) 当传感器接口为内螺纹时,管道接头旋入传感器内深度不可超过12mm。<span style="" 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line-heiht: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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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电源开关后将水泵控制开关由停止位置转到手动位置,进行锅炉给水上升到正常位置后,将风动、自动手动开关转到自动位置,然后合上燃烧器电源开关,并把控制器大小火开关转到开火位置,后按下起动按钮,控制系统电源接通,燃烧器进入工作状态,按照程序控制器的动作程序进行,起动鼓风机进入预吹扫,然后调节风门由小火位置喷油,点火小火燃烧再进入大火燃烧状态,到此锅炉进入正常运行阶段。题立即报警并停炉保护,控制器自动显示故障点,机内发出报警声响。
当出现停电故障后,燃烧控制器自动关闭气阀停止燃烧并自锁,即使电源电源恢复通电,锅炉也不能自动点火,即使按动按钮也不能启动,必须复位解除自锁,才能重新点火启动。
提示:当排烟温度高于250℃时,应立即按要求停炉,对炉膛内壁附粘的可燃物进行清除;同时对送风量进行合理的调节。
锅炉分类
可以从不同角度出发对锅炉进行分类:
1.按结构形式可分为锅壳锅炉(火管锅炉)、水管锅炉和水火管锅炉。
2.按用途不同可分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等。
3.按容量大小可分为大型锅炉、中型锅炉和小型锅炉。习惯上,蒸发量大于100t/h的锅炉为大型锅炉,蒸发量20~100t/h的锅炉为中型锅炉,蒸发量小于20t/h的锅炉为小型锅炉。
4.按蒸汽压力大小可分为低压锅炉(p≤2.5MPa)、中压锅炉(2.5MP<p≤5.9MPa)、高压锅炉(p=9.8MPa)、超高压锅炉(p=13.7MPa)等。
5.按燃料和能源种类不同可分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废热(余热)锅炉等。
6.按燃料在锅炉中的燃烧方式可分为层燃炉、沸腾炉、室燃炉。
7.按工质在蒸发系统的流动方式可分为自然循环锅炉、强制循环锅炉、直流锅炉等。
CLDR(CWDR)系列电热锅炉是机电一体化设备,采用进口PLC可编程控制器,系统的全自动运行通过编程来实现。主要有以下功能:
1、 梯式加载:系统自动运行,分时启动每级电热管(时间间隔可以任意设定),从而避免了对电网的冲击;
2、 电热元件循环投切:电热元件可循环投切,即先投先切,后投后切,使各接触器及电加热元件使用时间及动作频率相同,从而提高各电器元件使用寿命;
3、 缺水保护:当锅炉本体中水位不够时,系统将报警,并停止运行,补水后自动投入运行;
4、 温度设定、自动调温、超温保护:可在电控柜上设定温度上、下限(100℃以内的热水);当系统温度低于下限设定值时,每隔一定时间(可以任意修改)自动增加一组电热管投入运行。当温度高于温度上限设定值时,每隔一定时间自动减少一组电热管加热,当温度介于上、下限之间时,保持加热功率不变。当温度达到电接点温度表上的温度极限时,电热管将自动切断运行,并声光报警,故障消除后,系统重新投入运行;
5、 超压保护:当锅炉压力超过电接点压力表上设定的压力极限时,电热管将自动切断运行,并有声光报警,压力恢复正常后,系统自动投入运行;
6、 系统还具有过流、短路、缺相、漏电自动保护功能;
7、 手动操作:热水锅炉除自动控制外,另设有手动控制功能和紧急停机开关(自动/手动均有效);
8、 系统联动功能:电热元件与水泵联动,联动方式为水泵先开后停。
CLDR系列锅炉有常压热水锅炉、真空热水锅炉、承压热水锅炉及电热蒸汽锅炉等多种规格,能满足各种不同用户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