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NS型卧式锅炉出厂时,一般分件包装情况如下:
锅炉主机:整体出厂(锅炉本体、外包装及保温层、前后烟箱、平台扶梯等);
2、扶梯、水位平衡筒、烟囱、取样冷却器、水处理设备等;
3、安全附件:锅炉配备有安全阀、水位计、水位报警器、压力表、压力控制器、测温仪表、阀门、给水设备、控制柜;
4、安装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应注意组件的标识;
5、技术文件:
⑴ 锅炉安装使用说明书一份;
⑵ 安全附件、仪表管路图一份;
⑶ 锅炉总图一份;
⑷ 地基一份;
⑸ 锅炉本体图一份;
燃气冷凝锅炉
燃油罐与燃气罐的安装:(根据用户使用燃料确定)
1、根据用户使用燃料不同按设计院提供的锅炉房系统图安装燃气系统或燃油系统。燃油油罐及燃气罐和锅炉房外墙基脚线的防火间距小15米以外,如特殊原因要缩短防火间距时,应得到消防部门及有关部门同意,若采用地下布置,则加覆盖层0.5m以上,周围加防火墙,地下布置时油箱地脚螺栓必须拧紧,或采用其它防油箱移位措施. 且燃气管道上要装燃气的温度和压力的仪表,及燃气消耗量的显示、记录、积算表。
性能特点:
WNS型锅炉具有以下优点:
1、本系列锅炉整体出厂,运输安装方便。
2、锅炉采用波纹炉胆及螺纹烟管,换热效果好,且利于膨胀。
3、燃烧设备采用进口燃烧器,可实现全自动化控制燃烧。
4、锅炉设有自动给水、水位及超压报警等装置,可以安全有效地运行。
5、锅炉设有冷凝器,可以有效降低尾部烟气温度,提高锅炉运行热效率。
燃气冷凝锅炉
4.3.2锅炉房集中仪表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与锅炉间运行层同层布置;
2 宜布置在便于司炉人员观察和操作的炉前适中地段;
3 室内光线应柔和;
4 朝锅炉操作面方向应采用隔声玻璃大观察窗;
5 控制室应采用隔声门;
6 布置在热力除氧器和给水箱下面及水泵间上面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振和防水措施。
4.3.3容量大的水处理系统、热交换系统、运煤系统和油泵房,宜分别设置各系统的就地机柜室。
4.3.4锅炉房宜设置修理间、仪表校验间、化验室等生产辅助间,并宜设置值班室、更衣室、浴室、厕所等生活间。当就近有生活间可利用时,可不设置。二、三班制的锅炉房可设置休息室或与值班更衣室合并设置。锅炉房按车间、工段设置时,可设置办公室。
4.3.5化验室应布置在采光较好、噪声和振动影响较小处,并使取样方便。
4.3.6锅炉房运煤系统的布置宜使煤自固定端运入锅炉炉前。
4.3.7锅炉房出入口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l 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但对锅炉房,当炉前走道总长度小于12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m。时,其出入口可设1个:
2非锅炉房,其人员出入口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
3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其各层的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楼层上的人员出入口,应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楼梯。
4.3.8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锅炉房内的工作间或生活间直通锅炉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开启。
4.4工艺布置
4.4.1 锅炉房工艺布置应确保设备安装、操作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和方便,并应使各种管线流程短、结构简单,使锅炉房面积和空间使用合理、紧凑。
4.4.2 建筑气候年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25℃的日数在80d以上、雨水相对较少的地区,锅炉可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当锅炉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择适合露天布置的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
2 管道、阀门、仪表附件等应有防雨、防风、防冻、防腐和减少热损失的措施;
3 应将锅炉水位、锅炉压力等测量控制仪表,集中设置在控制室内。
4.4.3风机、水箱、除氧装置、加热装置、除尘装置、蓄热器、水处理装置等辅助设备和测量仪表露天布置时,应有防雨、防风、防冻、防腐和防噪声等措施。
居民区内锅炉房的风机不应露天布置。
4.4.4锅炉之间的操作平台宜连通。锅炉房内所有高位布置的辅助设施及监测、控制装置和管道阀门等需操作和维修的场所,应设置方便操作的安全平台和扶梯。阀门可设置传动装置引至楼(地)面进行操作。
4.4.5锅炉操作地点和通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并应符合起吊设备操作高度的要求。在锅筒、省煤器及其他发热部位的上方,当不需操作和通行时,其净空高度可为0.7m。
4.4.6锅炉与建筑物的净距,不应小于表4.4.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需在炉前更换锅管时,炉前净距应能满足操作要求。大于6t/h的蒸汽锅炉或大于4.2Mw的热水锅炉,当炉前设置仪表控制室时,锅炉前端到仪表控制室的净距可减为3m;
2当锅炉需吹灰、拨火、除渣、安装或检修螺旋除渣机时,通道净距应能满足操作的要求;装有快装锅炉的锅炉房,应有更新整装锅炉时能顺利通过的通道;锅炉后部通道的距离应根据后烟箱能否旋转开启确定。
a) 正常使用:
1. 调试合格后,可投入正式运行,向锅炉供水应符合1576“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2. 在正常使用中电热元件及电控部分出现故障而停炉时,按“故障处理”检查原因,予以解决,仍不能解决时,通报公司解决;
3. 正常使用中应注意水位、压力、温度,使之处于正常状态;
4. 启动运行时,待锅炉水温接近设定温度时,再启动水泵;
5. 在运行中,出现停电事故,恢复供电后须重新启动;
6. 正常使用中,须进行必要的经常保养,真空锅炉应保持其真空度,真空度失控时应停机检查,正常后再投入运行;
7. 长期停止使用时,须切断电源。锅炉可进行湿法保养和干法保养;
① 干法保养:
停炉后将锅炉水排净,将内部污垢清除冲洗干净,待炉内干燥后,将10~30毫克大小的块状石灰用盘装好(用氧化钙纯度大于50%生石灰),放置锅炉筒内。生石灰重量为锅内容积每立方米3公斤计算,将所有门孔、阀门关闭。每月检查一次,发现生石灰碎成粉状,即需要更换,锅炉重新运行时,将其全部取出。
② 湿法保养:
停炉后放净炉水,清除内部污垢,冲洗干净,重新注满碱性防腐液(PH值在10~12的水)。将水加热排除水中气体,关闭所有门、孔及阀门。此法气候寒冷地区不可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