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系统:
本系列锅炉配备有A48Y全启式弹簧阀安全阀。
燃烧器采用自动燃烧器,外形美观,自动化程度高,从预吹扫、点火、火力自动转换到自动停炉及熄火保护,均可实现全自动控制。
给水泵采用CR型,实现锅炉自动给水。
同时,本系列锅炉锅炉具有以下安全保护措施及应注意事项:
1、锅炉具有下列功能的连锁装置:
全部送风机断电时,自动切断全部燃料供应;
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自动切断燃气的供应;
2、燃烧器装设可靠的点火程序控制、自动吹扫、火焰检测和熄火报警及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压力超限及欠压报警和保护调节装置、燃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故障停运报警等安全保护装置,以确保燃烧器的安全运行。
3、本系列锅炉具有高、低水位报警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功能,锅炉运行时保护装置和连锁装置不得任意退出使用,连锁保护装置的电源应可靠。
4、锅炉任何时候启动前必须开启鼓风机和燃烧器预吹扫,吹扫严格按TS 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进行,以防发生事故。
5、停炉时必须切断燃料供应。
燃油罐与燃气罐的安装:(根据用户使用燃料确定)
1、根据用户使用燃料不同按设计院提供的锅炉房系统图安装燃气系统或燃油系统。燃油油罐及燃气罐和锅炉房外墙基脚线的防火间距小15米以外,如特殊原因要缩短防火间距时,应得到消防部门及有关部门同意,若采用地下布置,则加覆盖层0.5m以上,周围加防火墙,地下布置时油箱地脚螺栓必须拧紧,或采用其它防油箱移位措施. 且燃气管道上要装燃气的温度和压力的仪表,及燃气消耗量的显示、记录、积算表。
八吨卧式蒸汽锅炉
1、锅炉管道、阀门、仪表等安装完毕后,检查和清理锅炉内部,关闭人孔、手孔,然后按下列步骤进行水压试验:
⑴ 水压试验时,周围气温应高于5℃,低于5℃时必须有防冻措施。水压试验用的水应保持高于周围露点的温度以防锅炉表面结露,但也不宜温度过高以防止引起汽化和过大的温差应力,一般为20~70℃左右。
⑵ 锅炉进行水压试验时,水压应缓慢地升降。当水压上升到工作压力时,应暂停升压,检查有无漏水或异常现象,然后再升到试验压力。锅炉应在试验压力下保持20min,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2、锅炉进行水压试验,符合下列条件为合格:
⑴ 在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没有水珠和水雾;
⑵ 水压试验后没有发现残余变形。
a) 锅炉本体安装:
1. 安装前应根据供货清单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单位在安装前准备好必要的设备及工具,有关人员应熟悉有关规范标准及其他技术资料,应有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技术工作,必要时应制定安装工艺等技术文件。
2. 锅炉本体基础应高出地面100~150mm,四周应设排水沟,基础不平度≤5‰,锅炉基础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本体安装;
3. 锅炉和系统的信号管、排水管出口应置于排水沟可见处,排水沟用铸铁栅栏覆盖;
4. 锅炉就位后,一般无需地脚螺栓固定,如若固定必须考虑锅炉自由膨胀;
5. 锅炉外部管道安装时,严禁将管道或其他设备的热膨胀应力作用于锅炉本体上;
6. 锅炉本体就近埋设钢板接引地线,接地电阻小于4Ω。
八吨卧式蒸汽锅炉
通电试运行:
系统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通电进行调试。
a、 系统有“自动”和“手动”两种工作状况,调试时应先选用“手动”模式,将控制柜上的选择开关旋至“手动”档;
b、 合上电源、电源指示灯、相关仪表都应有指示或显示;
c、 根据实际运行要求,在仪表上设定相关参数:如温度上限、温度下限、温度极限、压力极限等;
d、 采用“点动”方式启动循环水泵,观察泵的转向是否正确,若反向运转,则切断电源,倒接电机电源接线至转向正确;
e、 手动运行正常后,则将“选择开关”拨到“自动”档,让系统自动运行,观察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各仪表是非工作正常;
f、 若出现异常情况,按下电控柜面板上的“急停”按钮,可无条件切断系统运行,检修后再按此按钮,系统将自动恢复运行;
、 试运转正常后,连续观察系统运行24小时,仔细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若无异常,锅炉可正式投入使用;
h、 系统运行过程中可通过检测或观察仪表的有关数据判断锅炉的工作情况;
i、 连续运行8小时,仔细检查锅炉运行情况,评估锅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4.3.2锅炉房集中仪表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与锅炉间运行层同层布置;
2 宜布置在便于司炉人员观察和操作的炉前适中地段;
3 室内光线应柔和;
4 朝锅炉操作面方向应采用隔声玻璃大观察窗;
5 控制室应采用隔声门;
6 布置在热力除氧器和给水箱下面及水泵间上面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振和防水措施。
4.3.3容量大的水处理系统、热交换系统、运煤系统和油泵房,宜分别设置各系统的就地机柜室。
4.3.4锅炉房宜设置修理间、仪表校验间、化验室等生产辅助间,并宜设置值班室、更衣室、浴室、厕所等生活间。当就近有生活间可利用时,可不设置。二、三班制的锅炉房可设置休息室或与值班更衣室合并设置。锅炉房按车间、工段设置时,可设置办公室。
4.3.5化验室应布置在采光较好、噪声和振动影响较小处,并使取样方便。
4.3.6锅炉房运煤系统的布置宜使煤自固定端运入锅炉炉前。
4.3.7锅炉房出入口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l 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但对锅炉房,当炉前走道总长度小于12m,且总建筑面积小于200m。时,其出入口可设1个:
2非锅炉房,其人员出入口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
3锅炉房为多层布置时,其各层的人员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楼层上的人员出入口,应有直接通向地面的安全楼梯。
4.3.8锅炉房通向室外的门应向室外开启,锅炉房内的工作间或生活间直通锅炉间的门应向锅炉间内开启。
4.4工艺布置
4.4.1 锅炉房工艺布置应确保设备安装、操作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和方便,并应使各种管线流程短、结构简单,使锅炉房面积和空间使用合理、紧凑。
4.4.2 建筑气候年日平均气温大于等于25℃的日数在80d以上、雨水相对较少的地区,锅炉可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当锅炉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择适合露天布置的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
2 管道、阀门、仪表附件等应有防雨、防风、防冻、防腐和减少热损失的措施;
3 应将锅炉水位、锅炉压力等测量控制仪表,集中设置在控制室内。
4.4.3风机、水箱、除氧装置、加热装置、除尘装置、蓄热器、水处理装置等辅助设备和测量仪表露天布置时,应有防雨、防风、防冻、防腐和防噪声等措施。
居民区内锅炉房的风机不应露天布置。
4.4.4锅炉之间的操作平台宜连通。锅炉房内所有高位布置的辅助设施及监测、控制装置和管道阀门等需操作和维修的场所,应设置方便操作的安全平台和扶梯。阀门可设置传动装置引至楼(地)面进行操作。
4.4.5锅炉操作地点和通道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并应符合起吊设备操作高度的要求。在锅筒、省煤器及其他发热部位的上方,当不需操作和通行时,其净空高度可为0.7m。
4.4.6锅炉与建筑物的净距,不应小于表4.4.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需在炉前更换锅管时,炉前净距应能满足操作要求。大于6t/h的蒸汽锅炉或大于4.2Mw的热水锅炉,当炉前设置仪表控制室时,锅炉前端到仪表控制室的净距可减为3m;
2当锅炉需吹灰、拨火、除渣、安装或检修螺旋除渣机时,通道净距应能满足操作的要求;装有快装锅炉的锅炉房,应有更新整装锅炉时能顺利通过的通道;锅炉后部通道的距离应根据后烟箱能否旋转开启确定。
合上电源开关后将水泵控制开关由停止位置转到手动位置,进行锅炉给水上升到正常位置后,将风动、自动手动开关转到自动位置,然后合上燃烧器电源开关,并把控制器大小火开关转到开火位置,后按下起动按钮,控制系统电源接通,燃烧器进入工作状态,按照程序控制器的动作程序进行,起动鼓风机进入预吹扫,然后调节风门由小火位置喷油,点火小火燃烧再进入大火燃烧状态,到此锅炉进入正常运行阶段。题立即报警并停炉保护,控制器自动显示故障点,机内发出报警声响。
当出现停电故障后,燃烧控制器自动关闭气阀停止燃烧并自锁,即使电源电源恢复通电,锅炉也不能自动点火,即使按动按钮也不能启动,必须复位解除自锁,才能重新点火启动。
提示:当排烟温度高于250℃时,应立即按要求停炉,对炉膛内壁附粘的可燃物进行清除;同时对送风量进行合理的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