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设计规范50041-2008
4锅炉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选择
4.1.1 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分析后确定:
1 应靠近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并应使引出热力管道和室外管网的布置在技术、经济上合理;
2 应便于燃料贮运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运输的物流分开;
3 扩建端宜留有扩建余地;
4 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和采光;
5 应位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区;
6 应有利于减少烟尘、有害气体、噪声和灰渣对居民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影响,全年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总体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性运行的锅炉房应设置于该季节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要求;
7 燃煤锅炉房和煤气发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区域内;
8 应有利于凝结水的回收;
9 区域锅炉房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供热规划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企业锅炉房的位置,除应满足本条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4.1.2锅炉房宜为的建筑物。
4.1.3 当锅炉房和其他建筑物相连或设置在其内部时,严禁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部门的上一层、下一层、贴邻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两旁。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一层靠建筑物外墙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锅炉房。
4.1.5采用煤粉锅炉的锅炉房,不应设置在居民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主要环境保护区内。
4.1.6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
4.2建筑物、构筑物和场地的布置
4.2.1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间组合,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建筑简洁协调、满足工艺流程顺畅、安全运行、方便运输、有利安装和检修的要求。
4.2.2 新建区域锅炉房的厂前区规划,应与所在区域规划相协调。锅炉房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宜采用整体布置。锅炉房区域内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体布局应合理、美观。
4.2.3 工业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企业的建筑风格相协调;民用锅炉房、区域锅炉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应与所在城市(区域)的建筑风格相协调。
4.2.4 锅炉房区域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与场地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顺畅,且应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沟。
4.2.5 锅炉间、煤场、灰渣场、贮油罐、燃气调压站之间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及有关标准规定,并满足安装、运行和检修的要求。
4.2.6 运煤系统的布置应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运输距离短。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4.2.7 锅炉房建筑物室内底层标高和构筑物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围地坪0.15m及以上。锅炉间和同层的辅助间地面标高应一致。
4.3锅炉间、辅助间和生活间的布置
4.3.1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1~20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O.7~14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一侧布置。单台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35~75t/h或单台热水锅炉额定热功率为29~70Mw的锅炉房,其辅助间和生活间根据具体情况,可贴邻锅炉间布置,或单独布置。
四吨取暖热水锅炉
锅炉水处理全自动化可以不用专职水处理工。
全自动锅炉都可以不设跟班锅炉运行操作人员。
依据:《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 0001-2012
8.1.3 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锅炉安全管理人员、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和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B级及以下全自动锅炉可以不设跟班锅炉运行操作人员,但是应当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水管与火管是以管子里面介质的不同来定义的,水管就是管子里面走水,通过外部烟气对流/辐射换热加热管子中的水,火管就是管子里面走烟气,让烟气加热管外介质来实现换热,火管锅炉结构简单,水及蒸汽容积大,对负荷变动适应性好,对水质的要求比水管锅炉低,多用于小型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生活采暖上。水管锅炉的受热面布置方便,传热性能好,在结构上可用于大容量和高参数的工况。但对水质和运行水平要求较高。
(1) 水管锅炉压力适应范围较广,可突破压力限制,可满足2.5MPa以上的供汽要求。火管锅炉受材料壁厚与压力的限制,用于2.5MPa压力以下。
(2) 火管锅炉为锅壳式锅炉,受目前各锅炉厂家设备、工装的限制,制造太大的火管锅炉难度较大,通常在35t/h以下。水管结构锅炉可实现锅炉大型化,35t/h以上的锅炉通常采用水管结构。(3) 火管锅炉具有结构紧凑的特点,在同等出力下,外形与设备重量均低于火管锅炉。水管锅炉因体积较大,有更多的空间用于布置过热器,因此水管锅炉占用锅炉房相对较大。
四吨取暖热水锅炉
控制系统:
本系列锅炉配备有A48Y全启式弹簧阀安全阀。
燃烧器采用自动燃烧器,外形美观,自动化程度高,从预吹扫、点火、火力自动转换到自动停炉及熄火保护,均可实现全自动控制。
给水泵采用CR型,实现锅炉自动给水。
同时,本系列锅炉锅炉具有以下安全保护措施及应注意事项:
1、锅炉具有下列功能的连锁装置:
全部送风机断电时,自动切断全部燃料供应;
燃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自动切断燃气的供应;
2、燃烧器装设可靠的点火程序控制、自动吹扫、火焰检测和熄火报警及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压力超限及欠压报警和保护调节装置、燃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故障停运报警等安全保护装置,以确保燃烧器的安全运行。
3、本系列锅炉具有高、低水位报警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功能,锅炉运行时保护装置和连锁装置不得任意退出使用,连锁保护装置的电源应可靠。
4、锅炉任何时候启动前必须开启鼓风机和燃烧器预吹扫,吹扫严格按TS 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进行,以防发生事故。
5、停炉时必须切断燃料供应。
a) 基本安全知识:
1. 锅炉房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及其他安全知识。承压锅炉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取得司炉工操作证才允许上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 常压锅炉严禁堵通大气孔或切断通大气功能的管道,锅炉不得带压运行;
3. 严禁在锅炉水位低于规定值,或锅炉出现明显异常,或锅炉出现故障而未排除,或出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其它情况时开机运行;
4. 严禁锅炉处于手动控制时无人监管;
5. 严禁在有结冰可能时,锅炉贮水;
6. 锅炉发生超温、超高或超低水位采取措施而无法解决时应立即停炉;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应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一旦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排除,严禁在其失灵或不正常时继续运行;
7. 锅炉一般情况下每班应排污一次,排污应在较高水位时进行,排污量一般控制在蒸发量的3~5%左右。
就是WNS蒸汽锅炉。
WNS蒸汽锅炉指的是全自动燃油(气)蒸汽锅炉,采用卧式内燃全湿背,高效螺纹烟管,配有完善的保温外包设计,锅炉热效率高达85%以上,产品设计新颖、结构合理,工艺性能良好,使本产品具有不同凡响的优异品质。
1、先进的蒸汽锅炉全自动控制器,全中文液晶屏,人机界面,用户只需轻松设定,锅炉即能按用户要求启停、负荷调节、自动给水等全自动运作。锅炉功能完备,保护齐全,操作简单,安全可靠,具有自我诊断功能。锅炉运行中一旦出现异常现象就自动中断燃烧,发出声光报警。
2、锅炉燃烧器由世界知名制造商供应,按照控制器指令自动燃烧、停止,的程控器拥有多项安全保护,性能安全稳定,维修率低。
3、立式蒸汽锅炉采用燃烧机下置方式,二回程结构,燃料燃烧充分,锅炉运行稳定;烟管内插有扰流片,减缓排烟速度,增加换热量,锅炉热效率高,降低用户使用成本。
4、卧式蒸汽锅炉为锅壳式全湿背顺流三回程烟火管结构,火焰在大燃烧室内微正压燃烧,完全伸展,燃烧热负荷低,燃烧热效率高,有效地降低了排烟温度,节能降耗,使用经济。波形炉胆和螺纹烟管结构,即提高了锅炉的吸热强度,又满足了换热面受热膨胀的需要,科学合理,经久耐用。
5、本锅炉严格按照《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JB/T 10094-2002《工业锅炉通用技术条件》、JB/T 1619-2002《锅壳锅炉本体制造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监检,确保锅炉品质优良,达到能耗低、热效率高、压力稳定、供气量足、经济使用。
6、锅炉的炉胆空间大,储存的蒸汽多,适应负荷能力强。设计合理的内置汽水分离器装置,满足用户需用较高品质蒸汽的要求。炉体开设人孔、头孔、手孔,便于对炉胆内部进行清理,使维修、养护极为方便。
7、锅炉安全设有多级联锁保护:压力开关保护(高于设定压力自动停机并报警)、低水位保护(锅炉本体内水位低于警戒水位,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安全阀保护(锅炉压力超过工作压力,自动泄气降压),确保锅炉在各种工况下万无一失,安全到家。
8、有机组合的机电一体化外观,精巧新颖、结构紧凑、少占空间,方便运输、安装。
9、采用新型隔热保温材料和优质白色彩钢板包装,重量较轻,保温性能好,美观大方,不易锈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