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中影响 锅炉 燃烧因素有以下几点:
(1) 燃料质量变差,如挥发分下降,水分、灰分增大,使燃料着火及燃烧稳定性变差,燃烧完全程度下降。
(2) 煤粉细度变粗,均匀度下降。
(3) 风量及配风比不合理,如过量空气系数过大或过小,一二次风风率或风速配合不适当,一二次风混合不及时。
(4) 燃烧器出口结渣或烧坏,造成气流偏斜,从而引起燃烧不完全。
(5) 炉膛及制粉系统漏风量大,导致炉膛温度下降,影响燃料的安全燃烧。
(6) 锅炉负荷过高或过低。负荷过高时,燃料在炉内停留的时间缩短;负荷过低时,炉温下降,配风工况也不理想,都影响燃料的完全燃烧。
(7) 制粉系统中旋风分离器堵塞,三次风携带煤粉量增多,不完全燃烧损失增大。
(8) 给粉机工作失常,下粉量不均匀。
锅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终端用户蒸汽量、热负荷的变化及时调度、调节锅炉的运行数量和锅炉出力,有条件的锅炉可安装锅炉负荷自动调节装置。多台锅炉的系统宜配置集中控制装置,保证锅炉运行平衡,处于经济运行状态。锅炉介质参数的选取应当满足使用要求,不应当使锅炉的额定出口压力和温度与使用的压力、温度相差过大。
9、锅炉的正常排污率符合以下要求:
⑴、以软化水为补给水或者单纯采用锅内加处理的工业锅炉不高于10%;
⑵、以除盐水为补给水的工业锅炉不高于2%。
10、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技术档案。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当将锅炉产品能效技术档案与产品质量档案和设备使用档案集中管理(相同部分档案资料可保存一份)。锅炉能效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⑴、锅炉产品随机出厂资料(含产品能效测试报告);
⑵、锅炉辅机、附属设备等质量证明资料;
⑶、锅炉安装调试报告、节能改造资料;
⑷、锅炉安装、改造与维修能效评价或者能效测试报告;
⑸、在用锅炉能效定期测试报告和年度运行能效评价报告;
⑹、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
⑺、计量、检测仪表校验证书;
⑻、锅炉水质处理检验报告;
⑼、燃料分析报告。
燃油锅炉效率银晨锅炉 0394-6792297
汽水系统:自来水通过水处理设备,硬度由6mol/L降至0.03mol/L,送至储水箱,然后通过给水系统送到冷凝器加热,温度达45℃,进入储水箱,通过给水泵进入炉内,经过加热饱和蒸汽温度达到193℃,由主汽阀进入分气缸,然后至用户。
燃烧系统:燃气系统直接通过燃气管道送至燃烧机进行燃烧;燃油系统先储存在储油罐中,然后通过泵送至日用油箱,再送至燃烧器进行燃烧。
烟风系统:燃料在燃烧室内经过燃烧生成高温烟气,经燃烧室到达回燃室,充分燃烧后经过对流管束到前烟箱,在前烟箱回转通过第二对流管束达到后烟箱,形成三回程。然后经过冷凝器换热以后经由烟囱排向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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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系统设计概况
锅炉及其系统的设计符合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锅炉炉膛结构设计合理,与设计燃料品种相适应,保证安全、稳定、高效燃烧。受热面布置合理,选取合理经济的烟气流速,减小烟气侧的阻力。合理设置检修们(孔),便于受热面清灰、清垢、保养和维修。当对流受热面易集灰时,应当设置清灰装置。锅炉门(孔)、应当采用密封结构,保证锅炉漏风系统在设计要求之内。
锅炉房系统设计时应当在保证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水、电、自用热以及其它消耗,促进热能回收和梯级利用。锅炉房设备布置时应当尽量减少管道、烟风道的长度及其弯头数量,从而减少流动阻力。一次风道宜采用圆形结构,并考虑其膨胀及其吊挂支撑。
通电试运行:
系统经专业技术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通电进行调试。
a、 系统有“自动”和“手动”两种工作状况,调试时应先选用“手动”模式,将控制柜上的选择开关旋至“手动”档;
b、 合上电源、电源指示灯、相关仪表都应有指示或显示;
c、 根据实际运行要求,在仪表上设定相关参数:如温度上限、温度下限、温度极限、压力极限等;
d、 采用“点动”方式启动循环水泵,观察泵的转向是否正确,若反向运转,则切断电源,倒接电机电源接线至转向正确;
e、 手动运行正常后,则将“选择开关”拨到“自动”档,让系统自动运行,观察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各仪表是非工作正常;
f、 若出现异常情况,按下电控柜面板上的“急停”按钮,可无条件切断系统运行,检修后再按此按钮,系统将自动恢复运行;
、 试运转正常后,连续观察系统运行24小时,仔细观察是否有异常现象,若无异常,锅炉可正式投入使用;
h、 系统运行过程中可通过检测或观察仪表的有关数据判断锅炉的工作情况;
i、 连续运行8小时,仔细检查锅炉运行情况,评估锅炉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锅炉分类
可以从不同角度出发对锅炉进行分类:
1.按结构形式可分为锅壳锅炉(火管锅炉)、水管锅炉和水火管锅炉。
2.按用途不同可分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生活锅炉等。
3.按容量大小可分为大型锅炉、中型锅炉和小型锅炉。习惯上,蒸发量大于100t/h的锅炉为大型锅炉,蒸发量20~100t/h的锅炉为中型锅炉,蒸发量小于20t/h的锅炉为小型锅炉。
4.按蒸汽压力大小可分为低压锅炉(p≤2.5MPa)、中压锅炉(2.5MP<p≤5.9MPa)、高压锅炉(p=9.8MPa)、超高压锅炉(p=13.7MPa)等。
5.按燃料和能源种类不同可分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废热(余热)锅炉等。
6.按燃料在锅炉中的燃烧方式可分为层燃炉、沸腾炉、室燃炉。
7.按工质在蒸发系统的流动方式可分为自然循环锅炉、强制循环锅炉、直流锅炉等。
a) 基本安全知识:
1. 锅炉房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及其他安全知识。承压锅炉的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取得司炉工操作证才允许上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 常压锅炉严禁堵通大气孔或切断通大气功能的管道,锅炉不得带压运行;
3. 严禁在锅炉水位低于规定值,或锅炉出现明显异常,或锅炉出现故障而未排除,或出现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其它情况时开机运行;
4. 严禁锅炉处于手动控制时无人监管;
5. 严禁在有结冰可能时,锅炉贮水;
6. 锅炉发生超温、超高或超低水位采取措施而无法解决时应立即停炉;锅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应始终保持良好状态,一旦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排除,严禁在其失灵或不正常时继续运行;
7. 锅炉一般情况下每班应排污一次,排污应在较高水位时进行,排污量一般控制在蒸发量的3~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