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凝器的安装
、冷凝器系组件出厂,安装前应检查冷凝器管进出烟口法兰螺栓孔是否分别与锅炉及烟囱接管匹配(石棉编绳);2
3、冷凝器为非承压设备,严禁承压使用。
专用蒸汽锅炉太康银晨锅炉厂 0394-6792297
水管与火管是以管子里面介质的不同来定义的,水管就是管子里面走水,通过外部烟气对流/辐射换热加热管子中的水,火管就是管子里面走烟气,让烟气加热管外介质来实现换热,火管锅炉结构简单,水及蒸汽容积大,对负荷变动适应性好,对水质的要求比水管锅炉低,多用于小型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生活采暖上。水管锅炉的受热面布置方便,传热性能好,在结构上可用于大容量和高参数的工况。但对水质和运行水平要求较高。
(1) 水管锅炉压力适应范围较广,可突破压力限制,可满足2.5MPa以上的供汽要求。火管锅炉受材料壁厚与压力的限制,用于2.5MPa压力以下。
(2) 火管锅炉为锅壳式锅炉,受目前各锅炉厂家设备、工装的限制,制造太大的火管锅炉难度较大,通常在35t/h以下。水管结构锅炉可实现锅炉大型化,35t/h以上的锅炉通常采用水管结构。(3) 火管锅炉具有结构紧凑的特点,在同等出力下,外形与设备重量均低于火管锅炉。水管锅炉因体积较大,有更多的空间用于布置过热器,因此水管锅炉占用锅炉房相对较大。
CLDR(CWDR)系列电热锅炉是机电一体化设备,采用进口PLC可编程控制器,系统的全自动运行通过编程来实现。主要有以下功能:
1、 梯式加载:系统自动运行,分时启动每级电热管(时间间隔可以任意设定),从而避免了对电网的冲击;
2、 电热元件循环投切:电热元件可循环投切,即先投先切,后投后切,使各接触器及电加热元件使用时间及动作频率相同,从而提高各电器元件使用寿命;
3、 缺水保护:当锅炉本体中水位不够时,系统将报警,并停止运行,补水后自动投入运行;
4、 温度设定、自动调温、超温保护:可在电控柜上设定温度上、下限(100℃以内的热水);当系统温度低于下限设定值时,每隔一定时间(可以任意修改)自动增加一组电热管投入运行。当温度高于温度上限设定值时,每隔一定时间自动减少一组电热管加热,当温度介于上、下限之间时,保持加热功率不变。当温度达到电接点温度表上的温度极限时,电热管将自动切断运行,并声光报警,故障消除后,系统重新投入运行;
5、 超压保护:当锅炉压力超过电接点压力表上设定的压力极限时,电热管将自动切断运行,并有声光报警,压力恢复正常后,系统自动投入运行;
6、 系统还具有过流、短路、缺相、漏电自动保护功能;
7、 手动操作:热水锅炉除自动控制外,另设有手动控制功能和紧急停机开关(自动/手动均有效);
8、 系统联动功能:电热元件与水泵联动,联动方式为水泵先开后停。
CLDR系列锅炉有常压热水锅炉、真空热水锅炉、承压热水锅炉及电热蒸汽锅炉等多种规格,能满足各种不同用户的需要。
专用蒸汽锅炉太康银晨锅炉厂 0394-6792297
1. 管道系统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
2. 锅炉外部接管及阀门等附件重量不得由锅炉本体承受,外部接管与锅炉连接处应使用柔性接头,严禁将管道的热膨胀应力作用于锅炉本体上;
3. 常压热水锅炉必须有通大气口或起通大气作用的管道,其尺寸不小于锅炉本体通大气口尺寸,并接至室外,应考虑防雨、杂物及防雷击措施。承压型热水锅炉及蒸汽锅炉安全阀的泄压管应接至室外,疏水管应单独引至排水沟,不得在疏水管道上装设阀门。
4. 锅炉排水(污)管应接至排水沟。
5. 热水系统管道应有入口过滤装置、安全装置和排污及排气阀、温度计等;
6. 热水及蒸汽管道应保温,冷水管道应防冻;
7. 管道安装完后应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及试验方法、合格标准见“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CLDR(CWDR)系列全自动电热锅炉是用二次能源——电,作为热源的锅炉,可替代燃煤、燃油、燃气等以生化物作燃料的锅炉,可用于供给采暖和生活热水,亦可生产蒸汽作工业、生活用。它具有环保效果好(是真正的环保产品)、自动化程度高、热效率高(可达98%)、安全可靠、占地小、投资少、安装操作方便等优点。适用于对环保条件要求高,地面拥挤的大城市、风景区、宾馆、科研机构、医院、学校、机关等使用,也适用于水电、火电资源丰富的中小城镇、供电所、变电站等使用。<span style="" 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000pt;"="">
锅炉操作人员应当根据终端用户蒸汽量、热负荷的变化及时调度、调节锅炉的运行数量和锅炉出力,有条件的锅炉可安装锅炉负荷自动调节装置。多台锅炉的系统宜配置集中控制装置,保证锅炉运行平衡,处于经济运行状态。锅炉介质参数的选取应当满足使用要求,不应当使锅炉的额定出口压力和温度与使用的压力、温度相差过大。
9、锅炉的正常排污率符合以下要求:
⑴、以软化水为补给水或者单纯采用锅内加处理的工业锅炉不高于10%;
⑵、以除盐水为补给水的工业锅炉不高于2%。
10、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技术档案。有条件的使用单位应当将锅炉产品能效技术档案与产品质量档案和设备使用档案集中管理(相同部分档案资料可保存一份)。锅炉能效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⑴、锅炉产品随机出厂资料(含产品能效测试报告);
⑵、锅炉辅机、附属设备等质量证明资料;
⑶、锅炉安装调试报告、节能改造资料;
⑷、锅炉安装、改造与维修能效评价或者能效测试报告;
⑸、在用锅炉能效定期测试报告和年度运行能效评价报告;
⑹、锅炉及其系统日常节能检查记录;
⑺、计量、检测仪表校验证书;
⑻、锅炉水质处理检验报告;
⑼、燃料分析报告。